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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闹离婚不管孩子 法庭发现后及时介入

发布日期:2023-08-23 14:49:34 来源:华声在线 分享

父母闹离婚不管孩子法庭发现后及时介入

父亲将孩子送去姑姑家实质抚养,收到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长沙报道

“为什么当父母不需要考‘合格证’?”一句网络调侃语,道出了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。2023年6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全国妇联《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》正式实施,关爱少年儿童的成长,助力家长们依法带娃。近日,宁乡市人民法院灰汤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时,经审理和判后案件回访,发现孩子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存在监护失职的情况。为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,法庭下设的宁·好工作室向监护人发出自成立以来的首份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用法律督促家长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。

一家三口分居三地,孩子得到的关心较少

马大山(化名)与李小花(化名)于2010年在广东省东莞市相识并相恋,双方于2011年11月办理结婚登记。2012年10月共同生育一男孩马小山(化名)。婚后初期,马大山与李小花感情尚可,后因双方未在同一地方工作,双方日常沟通交流较少,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,双方感情出现裂痕。后马大山认为双方长期异地,沟通交流少,相互缺乏关心照顾,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破裂,没有和好的可能,于是起诉至灰汤法庭要求与李小花离婚。

经审理,法庭认为双方发生矛盾系因琐事处理不当所致,但未见双方有原则性的矛盾或者根本分歧,未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为维护家庭稳定,有利小孩的成长,不准许马大山与李小花离婚。

案件生效之后,承办法官以电话方式对马大山、李小花以及马小山的姑姑进行了判后案件回访。目前,马大山在深圳工作,李小花在东莞工作。马大山将马小山送往广西,由自己的姐姐实质抚养,且其姐姐自身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。

法官认为,马小山正处于需要父亲、母亲关心爱护的阶段,马大山、李小花作为小孩父母应积极履行监护责任,双方发生的纠纷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,但不能因为有纠纷存在就对小孩马小山放任不管。自马小山被送至广西桂林后,父母对其陪伴、关心均较少。

马大山、李小花未尽到监护职责,对儿子马小山的生活、教育情况知之甚少,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中规定的“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”的行为,法庭遂依法向马大山、李小花发出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责令马大山、李小花多与儿子相处,及时了解孩子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,同时加强与姑姑、老师的联系,关注孩子学习情况,切实履行监护责任。

法官:父母履行义务不到位法律将介入

法官认为,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,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,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。“养而不教、监而不管”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。孩子处于7岁至12岁时,正是习惯养成的重要阶段,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,高质量的陪伴,是孩子成长中最重要的养料。

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是根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所出台的一项具体举措,旨在规范家长履行抚养孩子的行为,也是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,促进家庭教育现代化,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环境的重要方式之一。向家长发送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并不是要惩罚家长,而是要为家长赋能,给予家长支持、指导和帮助。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其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都会对孩子产生巨大影响,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义务是法定的,倘若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履行法定义务不到位,那么法律将介入,要求父母加强亲子间的陪伴,让“依法带娃”成为家长的必修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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